授 權(quán) 委 托 書
委托人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特聘請安徽金亞太律師事務(wù)所 蘇義飛、葛攀 律師為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zé)任糾紛 一案 全部訴訟階段 的代理人。本委托書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 審判終結(jié) 止。
委托律師代理權(quán)限如下:
1、有權(quán)代表我(單位)簽署代收法律文書;
2、代為承認(rèn)、放棄或者變更訴訟(仲裁)請求;
3、代為進行和解;
4、代交/退訴訟費;
5、代為上訴。
委托人:
日期:2017.2.4
附:律師:蘇義飛 電話:15855187095
律師:葛攀 電話:15375460516
傳真:0551-65600202 郵編:230041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78號財富廣場首座14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