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新區人民法院:
原告張xx訴被告洪xx、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貴院正在審理中。現被告保險公司以原告提交的司法鑒定系單方委托為由不予認可,要求重新鑒定。原告特向貴院提出異議,懇請貴院駁回被告的重新鑒定申請。理由如下:
原告向貴院提交的司法鑒定系安徽同德司法鑒定所作出。該司法鑒定的鑒定機構和鑒定人員均具備相關資質;鑒定程序合法;鑒定結論依據醫院疾病診斷書等作出,證據確實充分,結論合理合法。原告認為,被告保險公司以單方委托為由申請重新鑒定不屬于《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依據《最高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規則若干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依法應當不予支持。因此,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利及法律規定的嚴肅性,懇請貴院依法駁回被告的重新鑒定申請。
特別授權代理人:蘇義飛
201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