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曹先生向我反映:2011年1月18日,曹先生駕駛的皖AYJ363號蒙迪歐轎車在日蘭高速公路處發生交通事故起火,導致該車被燒毀,經交警隊認定,曹先生對本次事故負次要責任。2011年1月27日,經菏澤市價格認證中心認證,皖AYJ363號轎車被撞擊后起火,修復價格超過其該車實際價值,確定為全損。扣除殘值后,全損價格為166500元。
曹先生駕駛的皖AYJ363號蒙迪歐轎車在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保有車損險,不計免賠。因該車是曹保君按揭購買,保單上有第一受益人條款,是福特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保險公司一次拒賠給曹先生。
蘇義飛律師回答:我國《保險法》第22條規定,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梢?,受益人概念只在人身保險合同中存在,財產保險合同中只有“被保險人”概念,不存在受益人概念,保險金只向被保險人賠償。相應,車輛保險合同條款里面根本沒有任何“受益人”字樣。1988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復》:“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不同。財產保險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問題”。
因此,保單上“受益人條款”約定無效,保險公司應將賠償款直接支付給曹先生本人。
后來曹先生找蘇義飛律師代理此案,法院判決支持賠償請求。
曹先生駕駛的皖AYJ363號蒙迪歐轎車在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保有車損險,不計免賠。因該車是曹保君按揭購買,保單上有第一受益人條款,是福特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保險公司一次拒賠給曹先生。
蘇義飛律師回答:我國《保險法》第22條規定,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險合同中由被保險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梢?,受益人概念只在人身保險合同中存在,財產保險合同中只有“被保險人”概念,不存在受益人概念,保險金只向被保險人賠償。相應,車輛保險合同條款里面根本沒有任何“受益人”字樣。1988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保險金能否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批復》:“財產保險與人身保險不同。財產保險不存在指定受益人的問題”。
因此,保單上“受益人條款”約定無效,保險公司應將賠償款直接支付給曹先生本人。
后來曹先生找蘇義飛律師代理此案,法院判決支持賠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