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合肥交通事故知名律師蘇義飛,如有咨詢,請致電15855187095.
原告:許x,男,漢族,1991年11月17日出生,住肥東縣店埠鎮龍泉西路14號。
被告:孫x(3401231990010505xx),男,漢族,1990年1月5日出生,駕駛員,住肥東縣店埠鎮青春社居委共和組。
被告:完xx(340123198605300xxx),男,漢族,1986年5月30日出生,雇主,住肥東縣店埠鎮塘林回族滿族村牌坊組3號。
被告:許xx,男,漢族,40歲左右,雇主,住肥東縣牌坊回族鄉牌坊村拐崗組。電話:1350551xxxx
被告:鐘xx,男,漢族,45歲左右,車主,住肥東縣眾興鄉小鐘村巷南組。電話:1385603xxxx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2號銀保大廈
負責人:李靜 職務:總經理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醫療費162125.6元、誤工費8721元、護理費16830元、伙食補助費4590元、營養費4590元、交通費 500元,共計197357元(其他費用待傷殘鑒定后另行計算);
2、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2011年5月16日,許xx、完xx安排孫x開皖AWC688轎車帶領許x等人出去打架,每人給200元報酬。在去往打架的途中,皖AWC688轎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許x嚴重受傷。經交警隊認定,孫x對本次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另查明,皖AWC688轎車車主是鐘xx,明知完xx無駕駛證且為了打架需要車,仍然出借轎車給完xx駕駛,后完xx為避免交警檢查將轎車交給孫x駕駛發生事故,鐘xx對本次事故存在重大過錯,應當承擔與過錯相適應的責任。皖AWC688轎車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投保。
許x自幼父母離異,父親是精神病人,父母對許x一直是不聞不問。現許x身受重傷,無生活來源,又無家可歸。許x的幾位親戚到處借錢給其治病,也不堪重負。
原告懇請得到法律救助,求貴院依法及時支持原告訴請。
此致
肥東縣人民法院
注:后經鑒定受害人為4級傷殘賠償83萬元。
來源:合肥交通事故律師 www.026110.com
原告:許x,男,漢族,1991年11月17日出生,住肥東縣店埠鎮龍泉西路14號。
被告:孫x(3401231990010505xx),男,漢族,1990年1月5日出生,駕駛員,住肥東縣店埠鎮青春社居委共和組。
被告:完xx(340123198605300xxx),男,漢族,1986年5月30日出生,雇主,住肥東縣店埠鎮塘林回族滿族村牌坊組3號。
被告:許xx,男,漢族,40歲左右,雇主,住肥東縣牌坊回族鄉牌坊村拐崗組。電話:1350551xxxx
被告:鐘xx,男,漢族,45歲左右,車主,住肥東縣眾興鄉小鐘村巷南組。電話:1385603xxxx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
地址:合肥市梅山路2號銀保大廈
負責人:李靜 職務:總經理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醫療費162125.6元、誤工費8721元、護理費16830元、伙食補助費4590元、營養費4590元、交通費 500元,共計197357元(其他費用待傷殘鑒定后另行計算);
2、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2011年5月16日,許xx、完xx安排孫x開皖AWC688轎車帶領許x等人出去打架,每人給200元報酬。在去往打架的途中,皖AWC688轎車發生交通事故,導致許x嚴重受傷。經交警隊認定,孫x對本次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另查明,皖AWC688轎車車主是鐘xx,明知完xx無駕駛證且為了打架需要車,仍然出借轎車給完xx駕駛,后完xx為避免交警檢查將轎車交給孫x駕駛發生事故,鐘xx對本次事故存在重大過錯,應當承擔與過錯相適應的責任。皖AWC688轎車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公司投保。
許x自幼父母離異,父親是精神病人,父母對許x一直是不聞不問。現許x身受重傷,無生活來源,又無家可歸。許x的幾位親戚到處借錢給其治病,也不堪重負。
原告懇請得到法律救助,求貴院依法及時支持原告訴請。
此致
肥東縣人民法院
注:后經鑒定受害人為4級傷殘賠償83萬元。
來源:合肥交通事故律師 www.026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