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案人:合肥交通事故知名律師蘇義飛15855187095,法官:肥西法院張琳
原告:許家x(死者妹妹),女,漢族,肥西縣人。
被告:王xx,男,漢族,住xxxx。
代理人:蘇義飛律師
被告: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78號財富廣場二期B座19-20樓。
負責人:周暉 職務:總經理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530247元;
2、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2012年3月13日21時許,被告王邦林駕駛皖AN0789號轎車撞倒騎自行車的許xx,致許xx當場昏迷。事故發生后,許xx被送往合肥市醫院住院治療,病情嚴重,花許18萬元醫療,許均無法治愈。本次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王邦林對負主要責任,許xx負次要責任。發生交通事故期間在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投保。 2012年5月24日許xx因病情惡化死亡。
2012年6月28號,經法院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共賠償原告47萬元,一個月之內支付。
原告:許家x(死者妹妹),女,漢族,肥西縣人。
被告:王xx,男,漢族,住xxxx。
代理人:蘇義飛律師
被告: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278號財富廣場二期B座19-20樓。
負責人:周暉 職務:總經理
訴訟請求 1、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530247元;
2、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本案全部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2012年3月13日21時許,被告王邦林駕駛皖AN0789號轎車撞倒騎自行車的許xx,致許xx當場昏迷。事故發生后,許xx被送往合肥市醫院住院治療,病情嚴重,花許18萬元醫療,許均無法治愈。本次事故經交警部門認定,王邦林對負主要責任,許xx負次要責任。發生交通事故期間在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投保。 2012年5月24日許xx因病情惡化死亡。
2012年6月28號,經法院調解,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告共賠償原告47萬元,一個月之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