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徽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2016年安徽省全年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156元;
二、2016年安徽省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9606元;
三、2016年安徽省全年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純收入11720元;
四、2016年安徽省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10287元。
2017年安徽省人身損害各行業誤工費賠償標準依據,目前最新的是2016年安徽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分行業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2016年 2015年
合 計 |
59102(計算喪葬費) |
55139 |
農、林、牧、漁業 |
34264(94元/天) |
31084 |
采礦業 |
57981 |
61900 |
制造業 |
54614 |
50945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89223 |
81692 |
建筑業 |
51399(141元/天) |
48895 |
批發和零售業 |
49999 |
45751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61038 |
56659 |
住宿和餐飲業 |
34897 |
33629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72390 |
67922 |
金融業 |
76724 |
77300 |
房地產業 |
60543 |
54252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47667 |
47458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73035 |
69129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46332 |
40802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44353(122元/天) |
41690 |
教 育 |
64322 |
59088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71104 |
63695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55773 |
52272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63744 |
57083 |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第二十九條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第三十條 賠償權利人舉證證明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高于受訴法院所在地標準的,殘疾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相關標準計算。
被扶養人生活費的相關計算標準,依照前款原則確定。